索 引 号:750296779/2018-00270主题分类: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发布机构:市农业局
发文日期:2018-06-20文  号:主 题 词:行政许可,服务指南
名  称: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
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指南

一、适用范围

繁育种子、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个人

二、事项审查类型

先审后批

三、审批依据

《植物检疫条例》、《<植物检疫条例>实施细则(农业部分)》

四、受理机构

霸州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

五、决定机构

霸州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

六、数量限制

无数量限制。

七、申请条件

提交《产地检疫申请书》 

八、禁止性要求

产地检疫,经田间检验,发现有害生物,不予许可。

九、申请材料目录

产地检疫申请书 原件1份

十、办理基本流程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1、申请 2、受理 3、实地检验 4、审批

十一、办结时限

产地检疫合格的,在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日内签发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;不合格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。

十二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依照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42号)的规定不收费

十三、审批结果

纸质证照

十四、结果送达

申请人在霸州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领取

咨询途径

咨询联系方式:0316-7231376

、监督投诉渠道

电话监督 0316-7231376

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
1、办公室地址:霸州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(霸州市兴华北路2006号)

2、办公时间:除法定休息日外

1)冬季

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30

2)夏季

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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